转载自:中国交通新闻网 2016年6月12日
文号:交安监公函﹝2016﹞12号 发布机构: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,长江航务管理局:
为掌握2016年上半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状况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,做好相关统计分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(一)2016年上半年公路、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统计信息。请按照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〉等3个制度的通知》(交办安监函〔2014〕603号)要求,按公路和水运专业分别填报本地区2016年上半年公路、水运工程质量抽检(检测)数据,并打印出统计报表。数据填报路径:http://zjz.mot.gov.cn—省站用户登录—后台管理—质量监督—统计数据—公路报送/水运报送。
(二)2016年上半年公路、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。结合本地区公路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抽检(检测)数据和质量监督情况,总结分析今年上半年公路、水运工程质量现状,并形成分析报告。报告要注重分析工程质量规律和特点,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,特别是对合格率下降明显或近年来波动较大的抽检指标,要从工艺、技术、管理等深入分析原因。对关键指标或单位工程总体抽检指标合格率低于本省平均合格率5%以上的项目,要在报告中列明项目名称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。
分析报告要包含以下内容:公路、水运工程建设基本情况(包括上半年在建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数量及总投资),质量现状分析评价,2016年质量监管工作重点、亮点及主要举措,质量举报查处情况,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,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下一步工作建议等。
(三)2016年上半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报告。结合本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,总结分析今年上半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现状,汇总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及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,重点分析工程项目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特别是法律法规落实,责任和制度体系建立,平安工地达标考核,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与排查治理,违法违规行为处理,生产安全事故报告、调查及结案等情况,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。
二、报送要求
(一)质量抽检(检测)数据网上填报截止于2016年7月5日。
(二)质量状况分析报告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报告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版。
(三)纸质的统计报表、分析报告,请加盖公章后邮寄我司。
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联系人:
公路处:王昱程,电话:010-65293792,
E-mail:1834226971@qq.com
水运处:曹 坤,电话:010-65293794,
E-mail:shuiyunchu@mot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,邮编:100736
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
2016年6月6日
天津市北洋水运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